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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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一本省级期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创刊于1993,发行周期为双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治类。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服务流程:

杂志简介

Magazine introduction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创刊以来,本刊坚持“传播新理念,交流新经验,面向全国发行的政治类学术期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以其丰富的内容,融学术性与技术性为一体的特点,获得了广大学者的喜爱。

栏目设置:大事记封面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等。

杂志特色

Magazine introduction

{1}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2}投稿时请同步提供:文章所有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等)、个人简介以及照片。

{3}本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请作者注明详细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等),以便及时取得联系。采用匿名审稿制度,稿件的最终审定由本刊编委会作出。

{4}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以脚注形式于文稿首页左下方说明,如“××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号××××)”,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

{5}注释序号用[1]、[2]、[3]……标识。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6}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7}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请用铅笔在其旁标明;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参照最新国家标准GB3100-93,3101-93,3102-93。

{8}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9}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即无主语句。不要出现“本文”、“笔者”、“我们”等字样,应一律写成“对××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

{10}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原稿。如出现相关问题,责任自负,本刊编辑部概不负责。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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