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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师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1 10:33:39

高级审计师论文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1

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年9月1日至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

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我省*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58号)执行。

(一)适应范围。

我省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中央驻粤单位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条件。

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且从事审计工作取得相关业绩,或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达到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

(四)外语条件。

1.必须按照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有效期限制):

(1)*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年*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

(2)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职称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3)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含)以前出生的或*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4)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

(6)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考试,取得BFT(A)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7)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

3.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改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单,按原相关政策申报评审。有效期已过的,应按现行政区划报考相应档次的职称外语考试。

(五)计算机能力条件。

1.除符合条件可免考的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成绩。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

(2)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

(6)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六)年度考核条件。

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证明。

(七)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八)审计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九)审计业务成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十)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十一)本《通知》相关概念的解释。

1.“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2.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由此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条件,实事求是地组织好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

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年启用的格式以及本文附件表格,材料规格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请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上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的网站下载表格,使用旧表格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评审材料的名称及份数。

1.基础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3)学历或学位证、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

(4)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1份。

(5)符合条件的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7)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行政机关无聘任的,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验证。

(9)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3000字以内)。

(10)《*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11)《*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

(12)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贴在表格《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13)《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格式见附1)。

(14)《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2)。

2.审计工作经历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能说明本人主要审计工作经历的材料,即有关审计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底稿等复印件1份。

3.审计业绩成果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审计业务成果,即有关审计报告、获奖证书或文件;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用的依据材料;承办的专案审计工作被司法、纪检部门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文字材料;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4.论文、著作材料:

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有刊号页,目录,论文、著作或教材全文),需提供原件验证。不受理用稿通知。

(二)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装订要求。

1.不需装订的材料: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19份、《*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1份、《贴资格证相片页》、所有提供查验的原件。将上述材料装入1个材料袋,并将相应的《*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格式见附件3)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2.需装订的材料及要求: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需统一用A4纸的规格制作,编好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装订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格式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须按附件4目录的顺序,分为基础材料、审计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四类,每类用分类纸分隔(格式见附件5)。装订成册后的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将《*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设立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核鉴别,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实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5.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对没有署名,确系个人所拟定的业绩成果材料(如审计报告等),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认定证明。对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等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6.《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表说明(格式见附件6):

(1)“何时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应填写获得最高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院校及专业。

(2)“现受聘何专业技术职务”,按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行政单位不实行聘用制,不需填写。

(3)“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年×月—×年×月在×

×单位任何工作。

(4)“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任务、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填写任现职期间的审计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

4.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的。

5.申报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高级审计师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加具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必须张贴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如实填报《*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人将材料报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

(四)由申报人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加盖骑缝章,将申报评审材料集中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亦可由上述部门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报送)。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2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4.主持或者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一项或者二等奖二项。

以上均以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是衡量和评价正高级会计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北、广东和辽宁三省资格评审中,均不同程度地要求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不等,或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省部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为体现公平,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部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2篇;或者在省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3篇;或者撰写公开出版的不低于20万字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前三名的作者;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在财会刊物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论文篇数时不予承认,让花钱买版面、请人、虚挂姓名等职称申报者的不法行为失去立足之地。

【参考文献】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3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这里不再敷述。另外还需要达到学历的基本要求,各地方的要求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一般定为本科以上学历。如为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学历,甚至更低学历,申报评审会比较困难,除非在从业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特别突出,才有机会获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附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由推荐单位填报,要求统一使用“A3”复印纸并打印;(3)破格晋升人员要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4)获得中级职称之后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5)学历、专业工龄证明、资格证书及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及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6)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如职称外语考试不及格,应填写《外语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并附准考证原件;如属计算机免试者,应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7)获中级职称以来的专业论著、译作、论文和反映工作业绩的总结、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草的规章制度等原件或复印件各l份。(8)近三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历年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9)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注明姓名。(10)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一)外语(也包括日语等小语种)主要考核语种是英语——职称综合英语B级。其考试内容难易程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只有选择题。考题大多为阅读题,只有少量的语法题。如果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经过较好的准备,通过该测试一般不太困难。试卷上有一定比例的考题是辅导教材曾出现过的内容(约40%左右),考试的时候还可以查字典。考试及格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合格率将近70%。

(二)计算机(A级)计算机能力测试共可选考三个内容(模块),大部分考生选择《Word》,《网络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用友软件),其中《会计电算化》是必选模块。该项考试只要充分准备就可以通过,可以说比较简单,通过率较高。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该考试是新设考试科目,主要是针对高级会计师评审中,主观评判的份量过重,而考试考核的内容占比较轻,受到大量的质疑而采取一项举措。2003年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04年扩大至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已全面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从考试的内容看,难度适中。对于平时重视学习,尤其是参加过CPA考试的人员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

三、其他形式考试

各地也可以组织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进行一些相关的测试,如上海进行人机对话测试,该测试没有规定范围,所以也无法专门准备。评高级会计师除了各个科目考试外,更重要的是论文和资质。可以说,考试、论文和资质是评判高级会计师的三大要素。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4

一、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通常把员工划分为5个等级:A级、B级、C级、D级以及合伙人,A级通常指的是工作年限在两年以内的员工,B级是工作年限在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员工,一般指的是助理经理,C级和D级属于管理层,为经理及高级经理级别,而合伙人通常为一个分所的最高管理人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李娅,2012)。本文所界定的审计人员是指入职一般在五年以内,承担具体审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担任审计助理的角色,即普通审计人员,也就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划分的员工等级里面的A级和B级员工。审计人员由于入职时间较短,经验往往不够丰富。刚开始只是承担着如询证函、抽凭等基础审计工作,但随着级别的提升,也会逐渐转向收入、费用等关键项目以及审计报表的草稿拟定等关键审计工作。普通审计人员工作的好坏决定着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股东、债权人、政府、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决定着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声和竞争力。审计人员有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是各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国家应当重点培养的对象。

2.审计人员的特征。本文所研究的审计人员是工作经验相对来说不足,大都承担的是抽凭等比较具体的审计工作,工作量大,工作内容较为繁琐,参与不同的审计业务需要进驻不同的审计单位,可能会经常出差,工作地点变动较为频繁。另外,审计人员承担不同审计客户的审计工作时,可能会归属于不同的项目组,员工归属较为灵活,这是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而审计人员作为知识型员工,其必定会有知识型员工的特点,郑耀洲(2006)总结了知识员工的特点:内在激励;涉及整个任务;创造、革新和合成;同行认可;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单纯;道德感、责任感和正直的内化;崇尚精英,蔑视传统。综合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和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可以得出审计人员的心理特点:内在激励;涉及整个任务;崇尚精英;具有不同的需求层次;具有职业培训的强烈欲望。

(二)理论基础

1.公平理论。公平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于1960年代首先提出的,主要讨论报酬公平性对员工积极性的影响,员工通过两个方面的比较来判断其所获报酬的公平性,即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周三多等,2009)。所谓横向比较,就是将自己与别人相比较来判断自己所获报酬的公平性,并据此做出反应。以下列公式来说明:

Qp/Ip=Qx/Ix

其中,Qp:自己对所获报酬的感觉;Qx:自己对别人所获报酬的感觉;Ip:自己对所投入量的感觉; Ix:自己对别人所投入量的感觉。

如果觉得报酬是公平的,他可能会因此而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如果Qp/Ip>Qx/Ix,则说明该员工得到了过高的报酬或者付出的努力较少。在这种情况下,他一般不会要求减少报酬,而有可能会自觉地增加投入量,但过一段时间就会通过高估自己的投入而对高报酬心安理得,其产出便会恢复到原先的水平;如果Qp/Ip

员工对比报酬的参照物除了别人外,还可以是自己。当员工刚进入某个组织并不太了解组织中其他员工的信息时,参照物只可能是自己过去的经验,或者是组织所做出的许诺或是对自我价值的估价。这个时候员工会根据自己目前所获得的报酬与自己目前的投入量的比值和自己过去所获报酬与自己过去的投入量的比值的大小,改变其相应的工作积极性和努力程度。

公平理论在会计师事务所激励制度的应用分析。对于A和B两个不同的审计人员,应当满足QA/IA=QB/IB,即各自得到的报酬与投入量的比率应该相当,付出的越多,得到的回报也应越多。当然这里的回报或者说报酬不仅包括物质奖励还应包括精神奖励。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人员会拿自己的努力程度与同事相比较,如果其感到公平,会激发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审计人员觉得不公平,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其会降低努力程度,致使工作效率低下。

经过实践证明,公平理论对于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工作热情,降低员工的离职率都有很好的保障作用,也就是说公平理论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领导能给予充分的认识,并能将其有效的贯彻实施,定能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带来很强的激励效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事务所的经济收益,实现事务所的价值增值。因此,将公平理论运用在审计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中很有意义。

2.期望理论。V・弗鲁姆的期望理论认为:只有当人们预期到某一行为能给个人带来有吸引力的结果时,个人才会采取这一特定行为。人们对于工作的态度取决于以下三种联系的判断:努力――绩效、绩效――奖赏以及奖赏――个人目标的联系。期望理论的基础是自我利益。期望理论的核心是双向期望,管理者期望员工的行为,员工期望管理者的奖赏。期望理论的假设是管理者知道什么对员工最有吸引力。在该理论的指导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组织的战略目标与审计人员的个人目标结合起来,实现组织目标与审计人员个人目标的双赢,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管理者的预期,又达到审计人员的预期。具体做法为:先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未来一段时期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告知审计人员,在此基础上让审计人员明确工作目标的预期;然后根据审计人员的特征以及工作的性质设定适当难度的工作目标,并帮助其实现该工作目标;最后在审计人员实现该工作目标时,给予符合审计人员期望的激励,使得激励效果实现最大化。综上可知,在对审计人员设计薪酬菜单时,加入获知组织的发展前景这一因素是很有必要的。

3.团队激励理论。约瑟夫・F・斯坎伦于1938年针对团体激励提出的薪酬计划中提到团队激励的思想,团队激励的目的是通过团队中各成员的协作与努力来实现组织目标,以团体整体作为激励的对象,来实现1+1>2的效果。一个没有受到激励的团队,团队整体的业绩最好情况是各成员的业绩相加之和,最差情况是1+1=0甚至为负数;如果给予该团队相应的激励,则很可能实现整体业绩远远大于各部分业绩之和的效果。审计人员在从事具体的审计工作时,往往隶属于某个特定的审计项目组。在审计项目组这个团队里与其他同事协商合作,共同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目标。如果只针对审计人员个人激励,则会出现信息共享、相互交流和沟通的意愿降低等问题,致使团队没有生机与活力,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显著下降。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项目组达到预期的目标时,除了个人激励外,还要将项目组作为一个团队进行激励,来达到鼓舞项目组士气的效果,使其以更加积极向上的态度工作。

4.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各种行为都是由一定动机引起的,而动机又产生于人们本身存在的需要。人都是为达到一定目标和需要而行动的。在此基础上,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划分为五级,从下到上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前四种需要一般是针对A级审计人员而言的,刚参加工作或者工作年限在两年以内,主要通过这四个层面的需要满足匮乏性的需求;最高层次的需要,即自我实现的需要,主要针对B级审计人员来说的,匮乏性的需求基本上得到满足,为了充分发挥其潜能实现自我,便产生了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一超越性需求。

二、文献回顾

(一)审计人员流失的原因综述

目前一些学者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才流失的原因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因素,即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人员的高素质要求以及当今不景气的就业形势使得相当数量的审计工作者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进入更高层次领域的行业就业的跳板;二是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因素,即会计师事务所片面追求业务的发展,满足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造成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离职率,员工的忠诚度降低。这严重阻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与进步,对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水平、声誉以及国际化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王宏键(2012)的实证研究发现,审计人员的工作生活质量包括工作任务、工作环境、社会与心理与其离职倾向显著负相关。我们认为,造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高流动率的主要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将组织绩效与员工个人的需求结合起来以建立起相应的薪酬管理机制,单纯地把审计人员作为一项费用加以扣除而不是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资产加以培养,忽视了审计人员的需求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胡春晖等(2010)认为以知识蕴涵为特点的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最核心竞争力,企业以及国家的发展取决于其知识化的程度,企业和国家为了获得战略上的竞争优势会竞相争夺优秀的人才。综上所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审计人才之间的竞争,为了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事务所价值的双赢,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薪酬管理机制来满足审计人员的需求,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制度,但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物质激励单一、缺乏差别激励和团队激励等,满足不了审计人员各方面的需求。而薪酬菜单作为薪酬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可以从员工的特点和各自不同的需求出发,为员工设计出一套合理的自助菜单,供审计人员自由选择。

(二)薪酬菜单的演进

传统的薪酬激励手段单一,不能吸引和激励现代企业的员工,时代价值观与员工队伍的变化,以及相关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促使了自助式薪酬菜单的产生。自助式薪酬概念由美国密歇根大学John E. Tropman博士于1990年提出,并在其著作《薪酬方案》一书中将薪酬细分为五大类十种成分,以薪酬等式的形式表现出来:

整体薪酬(TC)=基本工资(BP)+附加工资(AP)+间接工资(IP)+工作用品补贴(WP)+额外津贴(PP)+晋升机会(OA)+发展机会(OG)+心理收入(PI)+生活质量(QI)+私人因素(X)

国外学者对自助式薪酬菜单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经济报酬和非经济报酬、传统报酬和非传统报酬。无论哪种分类,其菜单总体上还是以货币性薪酬为主(刘秀丽等,2012),没有考虑到员工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自助式薪酬理念作为一个新的思想在我国尚处于引进阶段,对此研究的学者有很多,他们针对员工的不同需要,设计相应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比如马继兵、刘秀丽等针对研发人员的特点设计出符合研发人员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杨旭华则根据销售人员的自身需求设计出销售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以更好地满足销售人员的个性化需求。但对审计人员设计自助式薪酬菜单的研究却很少,审计人员的状态决定着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前景。根据审计人员的特点设计相应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供审计人员自主选择,以吸引和留住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迫在眉睫。

三、审计人员自助式薪酬菜单设计

审计人员所在的生活环境、所处的年龄层次、性别、个人情绪智力的差异,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同的需求,在设计审计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时,必然要考虑到这种差异。笔者在刘秀丽设计的研发人员自助式薪酬菜单的基础上,保留了审计人员和研发人员作为知识型员工相同的需求要素,结合审计人员的特点,将公平理论、期望理论、团队激励理论以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运用其中,设计出了一套符合审计人员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如表1所示。

其中,经济性薪酬主要是指基本工资、个人出差补贴、奖金福利、各种保险等经济性回报,主要满足审计人员生理的需求和安全的需求。为了激发审计项目组团队的士气,我们将团队激励理论运用其中,增加了团队收益分享这一薪酬要素。非经济性薪酬主要指的是审计人员对工作带来的归属感与满足感的认知,满足的是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归属与爱的需求中的带薪假是对公平理论的一种运用,众所周知,审计工作有其忙季和淡季,为了使审计人员在忙季的时候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在业务清闲的时候准予员工带薪假,这也是期望理论的一个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在满足这五个层次的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要素里面,都有参与职业培训这一个要素。因为研究发现“想尝试新工作以培养其他方面的特长”被列为知识型员工离职的众多原因之首,审计工作的繁琐和枯燥可能会使审计人员放弃当前的工作转向其他行业,因此在每个需求层面都增加职业培训这一要素以丰富审计工作,提升审计人员的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职业培训包括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沟通能力培训、网页制作、交际能力培训等方面的培训,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层次选择不一样的职业培训。另外,我们可以看出,通过职业培训比如沟通能力的培训和交际能力的培训可以促使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流的过程中节约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换句话说,职业培训可以同时使员工价值和组织价值提升,达到双赢。

四、总结

本文通过结合审计人员的特点与特征,将公平理论、期望理论、团队激励理论以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运用其中,设计出一套符合审计人员自身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体系,供审计人员自主选择,以减少审计人员的流失率,对于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声誉以及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5

一、审计收费的概述

审计收费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一项审计任务中时,在对被审计单位提供审务后,向被审计单位收取的、用于弥补审计任务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准确有效的审计证据、做出公允的审计结论所付出的成本,对审计业务接收方获取的一定数额的收费。

二、审计收费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大小程度。

在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由于委托方的经济干预使注册会计师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力,现阶段委托人和被审计人的重叠,让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的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往往都面临着审计收费低、竞争大、审计机会不均等的困境。由于国际事务所在市场上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在行业细分程度不断加深的前提下,其潜在竞争对手越来越多,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强大的竞争压力。

(二)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因素和职业谨慎性。

在审计收费合理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才能发挥应有的高水平的职业素质。如果审计收费的组成中,不能保证事务所合理的成本利润率,那么人员的“技术质量”无法保证,势必会对审计结论的正确性造成影响。据调查显示,相同的审计项目,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至少高出国内的2倍多。例如,某公司如果聘请勤德会计师事务所,协定价格约是123万人民币,但如果是国内事务所则最多为50万人民币,相差近2倍还多。

(三)所获得/投入的审计资源。

注册会计师做出公允、合理的审计报告,其前提是要完成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为此必然会花费较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些资源的投入和审计收费是密不可分的。审计收费很大程度上也是为弥补审计成本而必须收取的费用。人力成本即是指付给参与审计的审计小组成员的薪酬和必要的活动资金。在一个正规、完备的会计师事务所内,人员的分工应当是具体明确的,那么所要动用的人力可能并非仅仅是指进入到企业、进行“现场审计”的人员,对于审计业务中前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安排、中期审计实施和执行、后期的审计证据的归类整理,甚至于“后续审计”等参与的各方人员都是审计收费中人力成本的一部分。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大圆交小圆”的级别收费。

何为“大圆交小圆”呢?即是“大所”(大圆)和“小所”(小圆)在拥有一套公认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根据其规模的不同,在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各自的审计收费标准。首先,应当建立审计收费的基本框架标准,力求合法、合理、合规。在事务所建立初期,审计经验和规模都尚不足前,可以采用低级别收费,当其在行业中的诚信度、专业度和审计质量不断得到认可的同时,不断提升其级别,允许信誉好、诚信度高的事务所执行高级别收费标准,这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平衡市场份额。

(二)对审计费用的结算,增加第三方监管。

以设立第三方机构为纽带,可以有效降低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可能性,第三方机构可以针对公司的经营者和注册会计师之间协议的审计费用进行监管,或者通过完善外部董事监管制度实现,即由外部董事成员组成独立于企业资金往来的第三方机构。

(三)树立事务所的品牌意识和会计师的行业口碑。

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设立信用查询机制,对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的诚信度进行专门的记录,委托方和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查询机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情况和注册会计师的从业情况,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人员信用等级的辨别,就可以知道他们以往执行的审计业务质量如何、是否可信赖。

结论:

审计质量的好坏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可以直观的证实审计任务完成的优劣程度、和审计结论是否公允;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其可信赖程度高低和专业实力的最终体现;对于被审计单位来说,是其财务状况好坏和检验最终经营成果的判断依据;对于其他社会公众(国家税务机关、投资者、债权人、媒体等)的决策都是至关重要的信息来源。通过本文分析,可以发现由于社会体制的不甚完善,使得审计收费对审计质量的独立性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对以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金融市场能够稳步有序的运行,同时推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业务能够保持必要的严谨和一贯专业的态度。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F239.2;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3-0088-07

一、问题的提出

证券审计市场是审计师向上市公司提供专业鉴证服务的市场,这一市场具备需求导向市场的典型特征。研究审计需求特征能够为深入理解审计市场特征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能够为政府制定相关规制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但与日渐成熟的审计供给行为研究相比,当前有关审计需求的研究并不充分。

众所周知,我国审计市场的发展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证券市场的各种问题往往会映射到审计市场,并对审计供求双方的行为产生影响。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经历了若干次重大的制度变迁,作为市场供求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自2005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自2005年5月8日起,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金牛能源4家上市公司已被确定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截至2005年12月23日公布的全面股改第十五批企业名单显示,中国沪深两市已有403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股市的“国有股难题”。这场针对审计需求方的股权改革间接作用于审计市场以及审计服务供给方,其影响必然是深远的。无论是从反映事实还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学术界有必要系统考察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需求特征。鉴于此,本文着眼于2003―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特征,深入考察控制权性质与审计需求类型之间的关系。

二、相关文献概述

早在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就已经着手探究财务报告审计需求的影响因素。Jensen & Meckling(1976)是这一领域的开创者,后续的研究者们从不同视角深化这一主题。

(一)理论的研究

Jensen & Meckling(1976)认为,所有者―经理人和所有者―债权人冲突程度引发了对审计质量的不同需求,冲突程度决定了经理人为获取投资者信任所需的审计质量类型[1]。Chow(1982)沿着所有者―债权人冲突的思路,为冲突与审计需求的关系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他以1926年普尔工业手册中的美国企业为样本,发现负债―权益比较高的大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相对较大[2]。Palmrose(1984)也支持上述观点[3]。DeFond(1992)发现债务占资本结构的比重与高声誉审计师的选择正相关[4]。Simunic & Stein (1987)[5]、Francis & Wilson (1988) [6]的研究则发现,债务比重与的选择负相关造成上述差异原因可能是由于客户的高审计风险,事务所规避了此类高财务风险的客户。。还有一些研究者将审计需求与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联系起来。例如,Deli & Gillan(2000)发现,问题与审计委员会构成存在相关关系[7]。Klein(2002)证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其选择其他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负相关关系[8]。Mark Beasley& Kathy Petroni(2001)考察了外部董事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以此检验公司治理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研究发现,外部董事比例高的公司更有可能聘请具有行业专长声誉的审计师[9]。

(二)信号理论:对IPO市场的研究

Simunic & Stein(1987)研究了IPO公司的非管理层持股与审计师类型选择之间的关系,审计师类型以品牌声誉作为替代变量。他们观察到了非管理层持股比例与选择审计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5]。Titman & Trueman(1986)运用理论模型,阐述了一个拟公开上市的企业能够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或者投资银行,以向投资者提供该企业的真实价值[10]。DeFond(1992)对冲突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进行了文献回顾。他发现,当发行新证券时,公司更有可能选择具有声誉的大型事务所(以为代表)这一研究结论最具有稳定性[4]。

(三)对亚洲国家的研究

对于亚洲各国的新兴证券市场是否存在高质量审计需求这一问题,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亚洲各国上市公司不存在对于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例如,Backman(1999)认为,亚洲上市公司的冲突并不能引发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亚洲社会中的关系型文化、薄弱法律监管以及新兴市场中的政治“寻租”行为使得上市公司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11]。Defond, Wong and Li(1999)的研究支持了上述观点,他们发现中国审计市场出现了审计独立性和审计市场集中度背离的现象,市场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直接影响了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供给[12]。余玉苗(2000)认为我国企业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是不充分的[13];刘峰等(2002)研究表明没有证据支持那些认为我国审计市场已经形成了良性的、追求高质量的推论[14];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2004)研究了我国IPO审计市场需求特征,结果表明IPO审计市场依然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15]。观点二则持相反意见。例如,Joseph P.H.Fan & T.J.Wong (2003) 以大股东的控制权与收益权分离程度作为成本指标,考察了东亚国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冲突对企业外部审计服务需求的影响。他们的研究发现,大股东的控制权与收益权分离程度越高(即成本越严重),企业越有可能聘请“五大”审计师事务所[16]。来自国内的若干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审计需求的差异。例如,孙铮、曹宇(2004)以2001年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高质量审计需求提供了初步证据。其研究结果表明,国有股、法人股及境内个人股股东促进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力较小;境外法人股及境外个人股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会很积极地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从而促使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去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17]。曾颖、叶康涛(2005)则直接证明了我国存在对于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他们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1和2002年的数据进行了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成本较高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聘请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师以降低成本,提高公司市场价值[18]。

三、研究设计

为了实现本文的研究目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我们以审计师级差作为审计需求的替代变量,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类型进行了重新分类,以此提出初步假设,进行实证检验,从而得出结论。

(一)控制权类型的重新分类

我国上市公司股东的传统分类是国家股、法人股和公众股。这种分类采取的是多元而非单一的标准,未对股权性质作出实质区别,容易引起混淆。例如,国家股的持股主体可能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也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因此,我们通常无法获知某一国有股到底是国有公司直接持有,还是通过政府机构间接控制。法人股的构成更为复杂,股东之间的性质差异程度更大。法人股可能具有国有性质,也是非国有的(如民营企业);合资等具有混合经济色彩的股份有限公司更是增加了法人股构成的复杂性[19]。国家股和法人股划分的模糊性影响了对于审计需求问题的理解和把握。鉴于此,本文借鉴La Porta et al(1999)“终极控股股东”的概念 [20],根据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实际行使主体,我们把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性质分为6种类型,并据此收集、整理了2003―2005年共计2 743家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占样本比例最大,其次是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私有产权、中央所属类、其他和外资类。总体上看,国有属性的上市公司仍然占据样本的绝大多数份额。但是,这一状况正在发生改变:无论是地方所属类、中央所属类的上市公司,还是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类上市公司,它们的数量在逐渐减少,而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数量则逐渐上升。

(二)审计需求的替代变量

从不同的角度看,审计需求存在多种分类标准,这些标准主要依据审计服务供给方特征设定。例如,审计师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是否具有行业声誉、是否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是否具有行业专长等等。事实上,无论采用何种特征,在实证研究中,都需要将这些特征转换为可检验的变量,即将审计师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级之间存在差别。处于第一级别的审计师(通常以国际四大为代表)能够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处于第二级别的审计师(通常以国内大所为代表)在审计质量、行业声誉、占有率等方面可能是低于第一级别审计师的;第三级别,通常指的是除上述两类审计师之外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本文采用了这种分级方式,将国际四大作为第一级别,国内四大作为第二级别,它们都属于高级差的审计师。我们以是否选择高级差审计师作为是否存在有效审计需求的替代变量。

(三)初步的假设

大量关于股权性质的研究表明,不同性质的股东在问题的产生和解决方式、所有权的行使方式上有着明显差别。因此,不同的控股股东性质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审计需求,这一点在孙铮、曹宇(2004)的研究中得到了确切的验证[17]。我们沿用这一思路,认为上述6种分类标准下的上市公司其审计需求也有所不同。具体来看,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规模通常比较大,基本上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受到各界关注的程度比较高,公司高管层存在较高的政治成本,而选择第一级别、第二级别的审计师将有助于树立和维护公众形象,也有助于降低、转嫁公司经营风险。因此,此类公司可能存在对于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的审计需求。对于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而言,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可能是显性的,这些情况都可能使得此类上市公司更乐于接受当地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往往缺乏对于高级差审计师的需求。私有产权具有明确的利益取向,股东对于自身财富的保护意识也是很明确的,因此,它们可能存在对于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四、实证检验

(一)变量设置

耿建新、房巧玲(2005)按照聚类分析方法将会计师事务所分为若干类别[21],这正好满足我们对于设定事务所级差的需要。因此,本文借鉴了他们的实证结果,即将国际四大作为第一级别的审计师,主要包括: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普华永道中天;综合2003―2005年国内百家事务所排名情况,我们把排名比较稳定的四家国内所作为第二级别的审计师,主要包括上海立信长江、信永中合、岳华以及中审。AuditorN表示事务所类型,N=1时,表示2003―2005年的国际大所;N=2时表示同期的国内大所。

Dfzs、Zyzs、Gzgl、Sycq、Wz、Qt指的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权性质为地方所属、中央所属、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私有产权、其他时相应的控股比例。为了控制其他影响审计需求的因素,我们还设置了相关的控制变量。Fan & Wong( 2003) 认为,企业对“四大”的需求受到企业是否同时发行B股或H股以及负债率、企业规模、行业因素等影响[16]。我们设置相关变量以控制上市公司是否同时发行B、H股。对于同时发行AB股、AH股的上市公司,用ABHstock=1表示,否则ABHstock=0。我们还将上市公司的期末总资产、速动比例、每股收益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为了控制审计师行业专长对上市公司审计需求的影响[22],我们采用该上市所属行业的中位数对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数据来源

我们以中国A股所有上市公司2003―2005年的数据为分析样本。上市公司股权性质、审计师以及其他相关实证数据均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CCER数据库,并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公司年报数据进行了核对。按照下列筛选步骤实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可在限售期满后上市流通,而限售期不得少于12个月,因此在2005年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于样本的选择影响有限。本文在选择样本时并没有筛除G类公司。,我们最终得到了2 743个样本:首先,由于金融类企业的资本结构具有特殊性,金融类企业的审计有着特殊要求,我们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其次,我们逐年剔除了ST、PT类上市公司。最后,剔除部分变量数据值缺失的上市公司。本文采用STATA9.0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根据研究目标和相关假设,本文建立下列Logistic回归模型:

根据表2可知,Dfzs上市公司控股比例的均值和标准差远远高于其他同类变量,这表明地方直属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此类上市公司控股权比例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别,这表现为标准差为28.4074;外资和其他类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权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各类控股股东的最高持股比例之中,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是最高的,达到85;外资类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相对是最低的,其最大值也仅为65.12。

为了检验前文所述的初步假设,我们对不同类型的控股股东与审计需求的关系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1) 国际四大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卡方分布值远远大于1,说明整个回归方程系数具有较强的显著性。R2值非常小,即回归方程似然值比较大,说明方程拟合度比较好。伪决定系数为29.38%。

根据表3可知,不同控制权类型的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的审计需求是不同的。中央直属类、其他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存在显著的审计需求;私有产权类和地方直属类上市公司表现为不同的审计需求;同是国有股性质的上市公司,中央直属、地方所属、政府和国资管理机构类的上市公司也存在截然不同的需求特征。回归结果还表明,资产规模较大、财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以及发行B、H股的上市公司存在对四大的显著需求。

(2) 国内四大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整体来看,针对国内四大的回归方程虽然具有一定的拟合度,但是效果并不太好。外资、其他类上市公司对国内四大存在明显审计需求;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对国内四大存在显著负向需求。地方直属类、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上市公司对国内四大存在负向需求,但是并不显著;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存在正向需求,但也不显著。具有较高资产总额、较快流动比例以及较高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国内四大,但是这种倾向也是不显著的;那些资产债务比重较高的上市公司往往选择了国内四大。发行B、H股的上市公司尽管对国内四大存在正向需求,但是这种需求是非常不显著的。

(四)敏感性测试

为了检验上述回归结果的稳定性,我们重新调整了样本构成,将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剔除,将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上市公司中的政府部门管辖的上市公司剔除。我们还考虑了地区因素对于审计需求的影响,在模型中加入了上市公司与审计师是否同地的变量,并替换了部分财务指标,将公司规模指标替换为年度营业收入,资产负债比替换为债务资本比。经过对样本构成的调整、控制变量的替换,我们再次进行了Logistic回归,回归结果与前文的结果并没有显著差别。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类型控股权的上市公司对审计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第一,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对不同级差的审计师存在明显不同的需求偏好: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呈现显著正相关的需求,而对国内四大呈现显著负相关的审计需求。造成这种偏好的原因主要在于:(1)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通常规模较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此类企业倾向于选择具有国际声誉的大型审计师,正是由于此类上市公司的需求偏好既定,因此对于国内四大的需求自然会减少,从而在表4中反映为一正一负的系数。(2)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央国资委直接管理的,政府监管机构比较偏好国际四大,也可能影响了上市公司对于审计师的选择。(3)上市公司规模对审计需求的影响。表4说明大型上市公司更为偏好国际大所,而非国内大所,这种公司规模效应也是影响审计需求的因素。

第二,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和国内四大的审计需求系数均不显著。此类上市公司对于国际四大的需求系数为正,而对国内四大系数为负。尽管系数并不具有显著性水平,但是符号的不同也说明了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对于国际四大和国内四大的需求态度是不同的。

中央直属类和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表现出不同的审计需求的主要原因在于各自控股主体的不同。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直接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近年来,针对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管理层业绩考核日趋严格,受到的公众关注度也日益提高,这些都促使高管层更为关心其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就更有可能选择高级差的审计师。对于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而言,地方政府的监管有效性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司法体系完善程度、法律执行力度以及行政透明度等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这些环境因素极大影响着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和选择。因此,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对于高级差的审计需求可能是模糊的,他们更有可能根据实际需要作出更为现实的审计师选择,从而规避高级差审计师的监督。

第三,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需求最为缺乏。无论是国际四大还是国内四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系数均是负值,且并不显著。可见,同样是国有股性质的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与前两类上市公司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审计需求特征。相对于中央直属和地方所属类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所管辖的上市公司高管层更没有动力选择高级差审计师。原因主要在于:(1)此类公司的高管层自身利益往往并未与上市公司绩效挂钩,他们业绩考核、升迁奖罚考虑的更多是政治影响而不是经济效益,是否选择高级差审计师对于其自身利益没有促进作用。(2)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本身缺乏对于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管。国资管理机构本身不需要对上市公司战略决策承担风险和责任。某一国资管理机构往往管辖若干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在知识储备还是管理经验都可能不够充分,管理范围过于宽泛也可能影响了效率和效果。因此,国资管理机构往往无法培养、引导上市公司对于高级差审计师的需求。(3)国资管理机构更有可能受到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审计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和国内四大的需求系数为正,但是都不显著。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确实存在,但是高质量可能需要上市公司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增加公司成本。从成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可能影响了私有产权类上市公司对高级差审计师的需求。另外,此类上市公司本身产权比较清晰,公司业绩直接与控股股东利益相关,控股股东有动力采用积极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可能替代了高级差审计师的监督作用,因此,降低了其对高级差外部审计师的需求。

第五,外资类上市公司对不同类型审计师的需求是不同的。在本文的分析结果中,外资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的需求并不显著,对于国内四大的需求却是显著的,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并不相同[17]。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样本数据中,外资类上市公司数量相对非常少,这些上市公司大多数选择国内四大,或者从国际四大更换为国内四大。因此,我们认为,是由于样本数据的原因对回归结果产生了影响,这一结论与孙铮、曹宇(2004)的研究结论并不矛盾。在理论上,外资类上市公司对于高级差审计的需求应当是充分的、显著的。

五、结论与不足之处

本文从上市公司控制权角度研究审计需求特征。我们将上市公司控制权性质进行重新分类,力图克服既有标准的不足,以反映上市公司真实的所有权性质。另外,我们采用了审计师级差的概念,以求综合反映上市公司的需求分布。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控制权类型的上市公司对于审计师级差的需求是不同的。同是国有股的上市公司,中央直属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存在显著的需求偏好;地方直属类上市公司对国际四大和国内四大的需求均不显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类上市公司对于高级差审计的需求是最为缺乏的;外资类上市公司表现出了对高级差审计师的需求。

作为一项实验型的研究,本文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例如,将控股权集中度与控股股权类型结合起来,将更会加深我们对于上市公司审计需求的认识。另外,我们尚且无法有效控制监管环境对于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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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aracter of largest ultimate ownership

of company and its demand for external auditing

――a empirical study on Chinese public company from 2003 to 2005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7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8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着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9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省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均可申报。

(四)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人社厅发〔2020〕13号文的要求在所在地进行相关申报。

(五)外省或中央驻苏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委托手续。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详见苏职称办〔2021〕39号文)。

(六)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有关专业年限计算、继续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其他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对照《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七)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申报人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申报人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jiangsu.gov.cn),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3.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材料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4. 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 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6.省各有关单位应于8月6日17:00 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申报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8、809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

7.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8月11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评审和面试及论文鉴定费500元。申报材料提交并现场核对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支付(详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8月6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拟于10月份进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用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执行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综合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czt.jiangsu.gov.cn),在“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25-83633209

附件:

1. 材料目录及要求

2. 江苏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高级审计师论文例10

一、申报范围

依据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在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均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二、申报时间

20**年度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受理时间为20**年10月16日至20**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机构为**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路20号,邮编:*****,电话:*******

三、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以下简称材料)。

(二)所在单位加具审核意见,并对材料进行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材料进行公示,如实填报《**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三)所在单位应将材料报送各区(县级市)或市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向市高评委办公室报送材料并缴交评审费。

五、有关要求

(一)今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必须使用省人事厅20**年制定的新版《**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格。凡未采用20**年新版评审表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材料名称及份数: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3.学历证、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4.符合条件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5.符合条件的外语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7.取得会计师等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8.《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原件)。

9.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有关论文、著作、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1份。

10.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有较高价值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材料各一式1份。

11.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一式1份。

12.《**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式1份。

13.《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一式1份,有关要求见附件1。

14.相片页(含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1份。

15.《**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三)申报评审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申报人必须将上述所提交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并按《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整册材料包括封面、目录及相应材料。将装订好的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

提交的《**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的原件及19份复印件、所有提供查验的原件、相片页、《**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不需装订。将不需装订的材料装入1个材料袋,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

3.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

4.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材料审核鉴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实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查意见,加盖公章。审核鉴别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部分剔除。

5.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对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市高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