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数字贸易 美式模板 usmca 个人信息保护 源代码
摘要:《美墨加协定》(简称USMCA)框架下的数字贸易谈判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TPP)规则作为基础。除直接承袭TPP中的部分条款外,USMCA对TPP中的数字贸易规则进行了一系列升级。USMCA较TPP数字贸易规则所作“深化”主要体现于:将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扩展适用于广播服务产品;剔除“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条款中“考虑各方监管需求”的例外规定;明确指出缔约方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需遵循的具体协定及原则;在“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条款中剔除“监管例外”和“公共安全例外”规定;将“开放源代码禁令”扩充适用于基础设施软件并引入“密钥保护”条款;推进缔约方在信息技术、网络安全、中小企业等多领域开展合作。此外USMCA还引入了未被TPP覆盖的“扩展”规则:“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提供者对第三方侵权行为的免责条款”和“政府数据公开条款”。结合美国在USMCA谈判中所作表态,本文预测在后USMCA时代的贸易谈判中,数字贸易规则“美式模板”主要会在“持续推进美国数字经济国内规制的国际化”及“敦促缔约对象开放特定数字服务部门”两层面继续演进与发展。
国际贸易问题杂志要求:
{1}作者简介在稿件首页地脚。顺序列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学位,学术简历及研究方向。
{2}引言切忌与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释;应与结语呼应,引言中提出的问题,结语中应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3}标题为黑体14磅字,作者名宋体12磅字,正文宋体11磅字,脚注宋体9磅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4}来稿要求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论证得力,具有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
{5}图中外文字母用斜体,单位符号应为正体。框图中英文字母用正体。图中法定计量单位用符号标出,不用单位中的中文名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