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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法官的用途

岳林 上海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进入法院,但是能够取代人类法官的机器人法官还依然处于幻想阶段。关于什么是人工智能或者机器人,法学界并无一致标准。我国法院现阶段应用的人工智能技术大都处于弱智能水平,因此尚不足以对人类法官的工作岗位构成威胁。但是对于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则已经开始提出挑战。目前人工智能技术进入法院,其目的主要在于强化法院内部管理的行政管理,以及对法官判决进行更为细致的质量监控。因此推动司法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建设所谓的'智慧法院',与当前司法改革强调'去行政化'以及'以审判权为中心'的逻辑是相互吻合的:法院内部管理效率将会进一步提升,法官自由裁量权将会受到更多控制,以及司法系统的权力将会更加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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