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略论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

周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100088

关键词:发起人 违反出资义务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债不履行责任 

摘要: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是指发起人违反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对公司承担的交付出资财产义务的行为。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会产生对其他守约发起人、公司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从现行民商事立法看,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并非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而是一种公司法上的特殊的独立的债不履行责任。当然,如果将来相关民商事立法有较大的修订则另当别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25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